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党政部门、直属单位工作职责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武部工作职责
1.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学生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本校学生管理制度。
2.制定本校学生管理目标,负责本校学生管理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检查考核工作,督促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3.负责本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与文明礼仪教育,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负责本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跟踪服务工作。
5.组织新生接待、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毕业教育、文明离校工作。
6.负责本校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和文明创建工作。
7.组织建立健全本校学生台账和档案。
8.组织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各项荣誉评选、奖学金评定等工作,做好学生的助、贷、减、勤等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9.做好学生安全、纪律管理工作,教育预防为主;对于记过以上的违纪问题,负责调查、分析、处理及善后工作;对于违法与安全问题,会同保卫处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及善后工作。
10.会同人事处做好学工干部特别是辅导员的配备、培训、考核工作。
11.负责推广应用学生管理新方法、新技术,推广应用各种现代化管理方法如信息化建设和“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的建设服务工作。
12.负责组织新生军训、国防教育、征兵宣传和双拥工作。
13.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