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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材料提交要求
发布人:学工处  发布时间:2021-06-23   动态浏览次数:17342

1.学费补偿申请表Ⅰ,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贴照片,反面需人武部征兵办公室签字盖章,一式2

学费减免申请表Ⅱ,单面打印,贴照片,正面需人武部征兵办公室签字盖章,一式2*若属于“退役入学”,申请表Ⅱ正面还需军人事务部门签字盖章)

以上申请表,学生需结合自身办理情况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下载打印

2.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面纸上,可注明仅用于资助材料办理);

3.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中国建设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面纸上,可注明仅用于资助材料办理),复印件上需写明该建行卡的开户人姓名开户行地址

4.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5.退役证书复印件(退役学生提供);

6.贷款合同复印件(贷款学生提供);

7.复学通知书复印件(复学学生提供);

8.毕业证书复印件(毕业学生提供)。

 

申请表Ⅰ、申请表Ⅱ填写指南:(识别扫码查看)


二级学院征兵资助联络教师:

二级学院

征兵资助联络教师

联系方式

化学工程学院

赵恩旭

18852515506

建筑工程学院

陈孝友

13813199016

智能制造学院

周文轩

15861326056

信息工程学院

王闯

17805246071

商学院

严磊

15995126111

艺术设计学院

李铭

15952798077

交通工程学院

汤薛艳

18352789708

电商学院

吕刘晨

15252767571


邮寄材料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xxxx学院学工办(二级学院名称见上表)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

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征兵资助联络教师、联系方式(见上表)

 

*请服兵役学生将申请材料当面或邮寄送达二级学院征兵资助联络教师处。

春季学期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41日前,秋季学期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1日前,费用处理时间预计为下一年1月前。10月之后提交的材料,预计在下一年处理。请务必按照要求、按时提交材料。

注意:寒暑假期间不要寄送材料,因学校放假,无人收取。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 0514-8743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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