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上报学生名单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0〕28号)、《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扬工学工〔2020〕2 号)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各学院审核推荐,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评审,拟推荐以下479名同学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上报。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0月19日至10月27日。如有不同意见者,请于10月27日前向学生工作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0514-87433069、0514-87433072,过时不再受理。
学生工作委员会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