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助〔2021〕1号)、《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扬工学工〔2023〕1号)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各学院审核推荐,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评审,拟推荐以下496名同学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0月30日至11月7日。如有不同意见者,请于11月7日前向学生工作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0514-87433069、0514-87433072,过时不再受理。
附件:国家励志奖学金拟上报名单
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