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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期末及寒假期间安全教育的通知
发布人:学工处  发布时间:2024-12-16   动态浏览次数:2409

各学工办、学生社区:

期末将至,为了切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规范学生离校登记报备制度,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期末及寒假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规范学生寒假离校请假制度。学生课程或考试结束后,请以班级为单位向宿管站出示情况说明备案,提醒学生配合宿管站做好假期离校登记。学校坚持以生为本,方便省外学生购票,学生有1周的离校缓冲期,2024115日及以后留宿的学生须按照程序进行寒假留宿申请登记,详见OA通知。

2.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各班级引导学生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复习备考上,考前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手册》中有关考试纪律的规定和处理办法。对考试违纪学生,学校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同时请做好违纪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3.关心和帮扶特殊群体学生。班主任、辅导员要通过QQ、微信、短信、电话等多种形式与学生保持联络,重点关心学业困难、经济困难、就业困难、身体疾病、心理困扰和民族学生,寒假可以对建档立卡学生、孤儿等特别困难学生进行家访。对于学业困难的学生要关心和指导其做好考试复习准备工作;对于生活困难的学生要主动关心,必要时给予适当救助;对于有心理困惑的学生要及时给予疏导,并电话告知学生家长。准确把握特殊学生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特殊群体学生安全返家。

4.加强学生返家安全教育。提醒学生离校前宿舍断电、关水阀、锁好门窗,将贵重物品带回家。假期外出乘坐正规营运车辆,杜绝同乡集体包车返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尽量避免夜间外出,女生不要单独乘坐网约车,关注路途较远的学生,要求每名学生到家后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平安。开展假期社会实践和兼职安全教育,通过正规途径应聘兼职,参与对自身发展有意义的实践活动。加强反传销教育,帮助学生掌握传销的基本特征,提升防范意识;开展防网络电信诈骗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崇尚科学,抵制迷信,不参加邪教组织活动。

5.丰富社会实践周活动。各学工办结合实际,可以动员学生社团开展文艺汇演、学术调研、志愿服务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6.加强寒假留校学生管理。因假期学生公寓需要进行维修和改造,除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社会实践、教学培训等活动学生,原则上不安排学生住宿。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实行登记住宿,采取“谁组织、谁教育、谁管理”的原则,学生公寓实行早晚签到登记,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晚归、不归,严禁将校外人员带入宿舍留宿。学工处将对违规学生通报组织单位和所在学院,并取消住宿资格。

7.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各类电线,严禁出现“人走电不断”现象。严禁在校内外酗酒,严禁携带任何酒类饮品进入学生宿舍,严惩酒后滋事行为。安全检查需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切实将安全稳定工作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8.加强期末值班力量。学期末是各类案件和矛盾纠纷的高发期,为了加强值班力量,1月1日—110日每天晚上至2130分,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情况自行安排1-2名值班班主任,并将值班老师名单报备学工处备案。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应按值班表值班,不得随意更改、调换,因特殊原因需要调班,应自行协调好代班老师,以二级学院并提前向学工处报备。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学生工作处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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